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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
发布时间:2015-12-16 阅读:2696次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住房城乡建设厅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实诚信档案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只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核验:

①《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中填报、打印一式二份);

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应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获准延期之前有效)复印件(需交验原件);

③住房城乡建设厅认为应当提供进一步说明①—②的其它申请材料。

2、属于下列范围之一的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延期,应当按新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进行审查,企业按照****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要求提交资料:

①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

②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③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3次以上(含3次)行政处罚、通报批评或安全生产动态管理评价分值低于70分(含70分)的;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提出延期申请的;

⑤因其它原因认为有必要重新审查的。

属于本款①、②、③项情形之一的,企业重新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住房城乡建设厅初审公示后转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组织对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核查结论在7个工作日内报住房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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